EB-5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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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允許多少家庭成員壹起移民?

EB-5簽證申請人、其配偶和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將在順利滿足所有條件並經美國移民局批準後獲得永久居留綠卡。

外國投資者必須滿足美國公民和移民局(USCIS)的具體要求,才能通過EB-5簽證計劃獲得永久居留權。 壹般而言,投資者必須滿足投資金額的要求、創造就業的要求,並確保接受投資的企業符合EB-5計劃。 EB-5簽證申請人、其配偶和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將在順利滿足所有條件並經美國移民局批準後獲得永久居留綠卡。

所需的EB-5投資金額

EB-5簽證申請人通常需要向美國商業企業投入50萬美元或100萬美元的資本。 EB-5投資可采用現金、存貨、設備、擔保債務、有形資產或現金等價物等形式,並根據美元的市場價值進行評估。

如果投資於位於目標就業區(TEA)的商業實體,則EB-5簽證計劃所需的最低投資金額可從100萬美元減少至50萬美元。 EB-5項目必須位於偏遠地區或失業率高地區,才能有資格獲得TEA認證。

高失業率地區是指EB-5投資時,失業率至少為全國失業率150%的地區。 偏遠地區是指人口在2萬以上的城市以外的地區。 偏遠地區也可以是美國管理和預算辦公室指定的都市統計區以外的地區。

EB-5創造就業的要求

美國移民局要求EB-5投資為美國工人創造10個全職工作崗位。 這些工作必須在投資者獲得有條件永久居留權後的兩年內創造 在某些情況下,投資者必須證明他們的投資為接受投資的商業實體內工作的員工創造了直接的就業機會。 但是,如果投資是通過區域中心進行的,則EB-5投資者只需證明創造了10個全職的間接或衍生的就業機會。 間接就業是指為EB-5項目提供商品或服務的企業創造的就業。 衍生就業是指由於EB-5項目員工的收入而在更大的社區內創造的就業。

EB-5商業實體

EB-5簽證申請人可以投資的商業實體分幾種 壹般來說,申請人可以直接投資於新的商業企業或區域中心。 新的商業企業是合法的營利性企業。

EB-5簽證要求摘要

  • 100萬美元的資本投資,或50萬美元(位於TEA)
  • 投資必須在壹個以營利為目的的美國商業實體內進行。
  • 這項投資必須在兩年內創造10個全職的美國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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